南華大學產品與室內設計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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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機構參考→http://design3.nhu.edu.tw/Web/News?mid=2307&tid=461&n

請詳閱以下說明:
※表格內容請確認資訊完整,未完整不予申請,填妥後請寄E-mail:erikashinayi@nhu.edu.tw並經檢查確認後無誤再印出或親至系辦洽詢,有問題會直接回覆信件,請注意信件回覆內容。
※最晚實習前2~3個禮拜前要繳交表一至表三
※為確保學生有在實習機構確實上工,實習結束後請務必繳交出勤紀錄表或打卡紀錄,並請實習機構確認後蓋章。
※以下表單繳回系辦並經檢查確認後,才給予認證時數。
※系上開設計實習課程時請記得一定要選課。
 
107級以下(含107級)學生適用
表單 說明
  一、實習合作機構基本資料暨評估表 【實習前繳交】
1.實習機構統一編號請確實填寫,實習輔導老師簽名後繳交。
2.實習每週時數應注意按照勞基法規定,
學期期間實習的同學特別注意:1週至少在校上課2天,不得安排實習工作
  二、學生實習計畫書 【實習前繳交】
 
 
三、學生實習三方契約
  學生實習名冊
【實習前繳交】
1.契約書請用雙面列印三份(若無雙面列印請務必蓋上騎縫章)
2.請實習機構於乙方欄位右側用印企業大章、小章(勿用會計章)
3.名冊為同一實習機構三人以上(含三人)實習才需使用
  四、實習輔導及訪視紀錄表(面訪) 【實習後繳交】
1.請學生與實習輔導老師進行聯繫接洽
2.教師訪視須達
2次。
  四、實習輔導及訪視紀錄表(非面訪) 【實習後繳交】
1.請學生與實習輔導老師進行聯繫接洽
2.教師訪視須達
2次,且必須有1次為面訪
  五、實習學生評核表 【實習後繳交】
  六、實習學生出勤表 【實習後繳交】
請按照實習契約書之實習時程進行填寫,務必按照勞基法規定出勤。
  七、問卷-學生對機構-滿意度調查表 【實習後繳交】
  八、問卷-機構對課程&學生-滿意度調查 【實習後繳交】
 
★依據110年5月31日臨時行政會議校長裁示:
為顧及學生安全,110年暑假校外實習以暫緩為原則。
目前仍進行實習者,依中央規定辦理,
如實務上無法用線上授課方式進行,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擬繼續實習,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,經系、所、學程與實習機構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、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、該實習環境安全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,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實習。但應實習學生簽署自願參加實習切結書,並檢附家長同意書(滿18學生可免)具結文件如有偽造、變造情事,經查證屬實者,自負法律責任。
(結書及家長同意書如附件)

 防疫期間自願實習切結書-1100601.odt
 防疫期間家長同意書-1100601.odt
 
 
 
◆ 其他表單(非必要不須提出申請):
學生實習終止申請表
學生實習轉換實習合作機構申請表










 
62249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 中道樓Z205室  
 
886-5-2721001 # 2231

886-5-2427192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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