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<弱勢助學金>9/18(一)上午10點 開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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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life3.nhu.edu.tw/Web/
【申請資格】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1.修業年限內之學生(不含延修生、碩士在職專班學生)。
2.學士班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;碩博士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
*家庭年所得,
3.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萬元以下。
4.
5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。(新生及轉學生例外)
註:
1.家庭年所得(包括分離課稅所得)、利息及不動產總額,
(1)學生未婚者:
A.未成年: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[學生本人及父母(
B.已成年:與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合計[
(2)學生已婚者:與配偶合計(學生本人加學生配偶)。
(3)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:學生本人。
2.已申領政府其他補助金者,例如: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
3.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領有助學金者,
【申辦程序】
1.填寫申請資料
申請表:由校務行政系統申請,填寫及列印申請表,務必要簽名。
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(甲式)
2.送交學務處生輔組(成均館C111)
3.教育部轉財稅中心第1學期申請審核結果【
4.審核通過者於第二學期學雜費直接扣除補助金額。
◎如對業務上有所疑問,請洽生輔組吳小姐,本校電話05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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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886-5-2721001 # 22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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